就這樣,祝仙之與老鴇子對簿公堂。
“堂下何人,狀告何人?”縣太爺是個年輕人,應該是那種一次性考試就直接當官的學神級,能從其眼神中看出那種獨屬于少年人的傲氣,還有一股子書卷氣。
他原以為做官是造福一方,是功德無量,可真正當了官之后他才發現,原來一個縣內大事幾乎沒有,盡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。
“民女荷花,乃是迎香樓的店主,我狀告這道人施妖術,將白紙變成銀票,騙走我家花魁娘子。”老鴇子指著祝仙之哭訴道。
“妖術?”縣太爺站了起來。
“確是妖術,大人請看,這就是他變成銀票所用的紙。”荷花取出數張白紙。
有衙役接過白紙將之呈送給縣太爺,縣太爺看了看,摸了摸,隨后一拍驚堂木。
“來啊,給我重打十大板。”縣太爺下令道。
“是。”
當即就有衙役沖著祝仙之去了,要給他打板子。
老鴇子見狀十分得意,心道這縣太爺真是個好官,這么快就要判了。
“錯了,是打這老鴇子!”縣太爺急忙指著老鴇子道,差點兒就打錯人了。
“啊!大人我是原告。”老鴇子叫苦不迭。
“打的就是原告,殊不知自語不怪力亂神,爾竟然說妖術,簡直是胡說八道,妖惑眾。”縣太爺訓斥道。
“冤枉啊,他確確實實是施展了妖術,啊啊啊!”衙役們可不會聽老鴇子的分辯,強行拖走老鴇子一頓打。
“額……”看到此情此景,祝仙之不知道該說什么好了。
人家縣太爺是讀書人,有信仰,遵孔孟之道,以子之為圭臬,這算不得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