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夏也是這么想的,寧可弄錯也不能放過。
兩個人一起去找那天來廠里辦案的公安。
平時一般人接觸不到國安的人,所以有事兒只能先找公安。
徐夏和吳孟達一起來到公安局,把發現的線索跟公安說了一遍。公安那邊也相當重視,當即就叫人去查白雪。
現在這個年代沒有天眼系統,也沒有聯網。要查案只能實地走訪相關地點,去找那個地方的負責人詢問。
所以時間上自然快不了,從發現線索到有結果,快的話也要一周的時間,慢的話,幾個月都有可能。
公安和國安是兩個不同的系統,平時信息也不互通,間諜案已經移交給了國安,加上陸振國親自打電話給公安的人施加壓力,公安這邊怕案子破不了,所以一合計,把徐夏提供的新線索向上匯報,最后報給了國安。
中間各種匯報過程一耽擱,最后去查白雪的時候,已經過了一周了。
查到結果的時候,已經過去大半個月了,當然查到什么結果也沒人告訴徐夏,還是徐夏估摸著時間自己去問的。
當初接待她的公安告訴她去找國安,說這個案子列為間諜案,是保密級別,具體什么進展他們也不知道,而且就算知道也不允許透露任何細節。
幾經波折又找了公公陸振國,徐夏總算是打聽到了案子的進展,國安的人告訴她:“經過初步調查,已經排除了白雪作案的可能,也排除了她的間諜身份?!?
“為什么?”徐夏還是相信自己的第六感。